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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4章 卤猪脚+自制卤菜(2)(1 / 3)

卤猪脚+自制卤菜(2)

于是事情就这么敲定了。

晚上时春晓去给战旗他们送饭的时候把这事情说了,战旗听完,久久没说话。

只是盯着她的额头看,像是在出神。

只在春晓快转身离开的时候,轻轻说了句:“谢谢。”

谢谢春晓给他们做饭,也谢谢文馨愿意花更多的时间陪轩轩。

时春晓听到了,但也只是嘴角一弯,没再说什么。

有些话不必说得太透,大家心里有数,其实春晓也在心里说了句,谢谢。

只是她要走了,战旗突然像是憋了很久似的,叫住了她,“春晓,你这里,”他不知道该怎么说,只是用手指指了指眉间的位置。

“这有什么吗?”春晓也不明所以,于是伸手摸了摸,只是按理来说就算是吃饭沾到了,也不可能在这个位置啊,何况她还没吃晚饭呢!

要是中午的饭粘到了现在,那这米粒,也太坚强了。

都这么多个小时了,还没干吗?也没掉吗?

但是她的眉间是平的,春晓还是不明所以。

战旗上前,伸手想帮她擦一下,又觉得自己这动作还是不妥,到底还是把手又缩了回来。

只是说了句,“也没什么,不过你回家先照照镜子,看看再出门。”

时春晓什么也没摸到,也没觉得有什么事,只是回家一看镜子,不是,她眉间的红痣是什么?

这什么时候长的啊?早上她照镜子的时候都还没看到呢,这玩意还能一天就膨胀了这么多的吗?

拿手这么用力一推,这东西用力居然还化开了了,一看就是水笔画上去的。

春晓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今晚去买菜的时候,卖菜的大姐看着她,又看了看她牵着文馨的手,调侃道:“你还挺有童趣的。”

时春晓当时还以为这是夸她的呢,因为她带着孩子,还理所当然地回了句:“那是。”

现在想来,有点社死。

时春晓叹了口气,打开水龙头用毛巾把这水笔的痕迹给洗了擦去了。

倒也没什么,就是这几天不太想看到卖菜的大姐了。

然后,她抓着文馨,在她的眉间也给她画了个红痣。

以牙还牙,以眼还眼。

就是,这效果好像不太好。

文馨画好后,看着镜子照了半天,还把这当姑姑给她扎辫子一样呢,仔细欣赏了一会,很是开心地说:“姑姑,我明天可以这么画了去学校吗?好好看。”

时春晓:……

怎么和设想的不一样?还给馨馨高兴上了是怎没回事?

晚上春晓先给文馨讲了课,文馨的学习能力很好,一教就会,过目不忘。

但时春晓还是就教她十个字。

贪多嚼不烂。

吃饭也好,学习也罢,不外如是。

本来嘛,学校有自己的一套循序渐进的学习系统,可惜春晓觉得既然教轩轩是想让孩子可以早点用文字和其他人交流,融入到正常的生活环境中来,那么语境,生活场景用语,其实对孩子而言,更实用。

所以不如直接拿馨馨的故事书来做教材,认字了。

故事书的情节虽然天马行空,但是却也少不了生活里的柴米油盐酱醋茶。

文馨认完了十个字,摆摆手就让时春晓忙活去了,“姑姑,你去忙吧,我知道啦,我写一下,笔画我都会了,意思我也知道了,我写好看点就去教轩轩。”

时春晓差点笑出来,没想到这孩子还有偶像包袱呢!

第一次当老师,很是郑重,要把一切都做到最好,文馨写字一直有点快,大概是一开始认字就把字当成一幅画来画了,所以后来学了笔画,有时候先入为主,还是想直接画出来。

更快。

但是看孩子低头伏案,时春晓也没再打扰,文馨今晚学习明显很认真,一个字翻来覆去地问有几个意思,就拿“吃”这个字来说,时春晓反复组词来高度她怎么用。

文馨在忙,而且还是在为赚钱做准备,春晓又怎么好意思放任自己只是闲着呢?

四岁的娃,都已经开始赚钱养家了,作为大人的她,也要支楞起来啊!

时春晓走进厨房,把围裙给穿上,感觉穿上了战袍,自己又可以上战场了。

猪脚和五花肉已经焯过水,也冰过,还用生抽酱汁腌制了一会。

做卤味,第一是调卤汁,常用的大料无非是香叶,八角,花椒,桂皮……

但是如何调制到一个合理的比例,却是每家卤味店的堵门秘方。

第二是烹饪时间,卤味做出来,隔夜是最好吃的。

香味已经渗进去了,卤汁浸泡的时长也够,卤肉皮弹肉嫩,搭配米饭吃人间绝味。

时春晓架起锅来,先冷油下冰糖,把糖色炒出来,小火慢炒,大火容易发苦。

等糖炒好了,呈现琥珀色且一直有小小的气泡冒上来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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